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经济形式分析会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收费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市从11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将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服务收费。
降低和免收收费的项目:一是工商管理部门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档案咨询费由每次100元降低为每次50元;二是税务部门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不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及定制发票);三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免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四是气象部门减收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风力发电企业风力发电防雷装置建(构)筑物防雷检测费,由每监测点收费250元降低至每监测点90元,每个风力发电组按6个监测点收取。
(原标题:二连浩特市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