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志豪
曹卫军,1985年参加工作,曾担任山东省蒙阴县检察院检察长,2010年至今任平邑县检察院检察长。
【治检心得】
人情、事理和法律总是在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上调节着社会秩序和群众生活,当现实问题诉求于法律解决时,检察官不能“只管一段”,要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采取延伸服务等必要手段让当事人的人情观、事理观、法律观统一到法治精神中来。
【难忘故事】
今年2月,平邑籍现役军人公某探亲期间,因离婚未达成一致协议,妻子胡某负气吵闹,公某85岁的奶奶林某劝阻时摔倒在地,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胡某,并向我院提请审查逮捕。
在审查此案过程中,公某及其家人几次来院施加压力,声称“人死了不能白死,非得逮人不行”,“处理不好就上访”。案发及处理期间,正值县、市、省、全国两会依次召开,维稳工作压力大,公某又是现役军人,必须维护好现役军人合法的婚姻家庭权益。
为此,我院组成专案组,认真取证和慎重定性,认定胡某不能预见到其挣脱行为可能会造成林某死亡的后果,其没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依法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不批捕决定。同时,我们对公某、胡某的婚姻关系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掌握了胡某在与公某登记结婚之前就已有身孕,经亲子鉴定,证实孩子与公某无血缘关系,且二人都承认这一事实,依法也不能认定胡某存在破坏军婚行为。
针对上述事实,我们耐心地向公某及家人释法说理的同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等部门做好案外的民事调解工作。最终,胡某给予公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公某、胡某顺利达成离婚协议,问题得到了全面解决。
案件处理至今已经半年了,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
(整理:本报通讯员甘志豪)
(原标题:她破坏军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