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专设机构调解食药纠纷

2012年11月23日06:24  大江网

  本报讯 记者淦丹丹报道:《南昌市食品药品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建设指导意见》日前出台,南昌将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全市范围内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产生的矛盾纠纷。

  据了解,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建立南昌市食品药品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南昌市食品药品行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按照监管职责,分别建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5个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对5个行业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制定调解流程和措施。

  《意见》也公布了具体责任和任务分工。排查调处药品监管执法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稽查处、法制监督处;药品市场准入、流通等环节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是行政审批服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药品生产监督、特殊药品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的责任单位是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矛盾纠纷的责任单位是医疗器械监管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的矛盾纠纷的责任单位是餐饮服务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的矛盾纠纷的责任单位是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处。

  (原标题:南昌专设机构调解食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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