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钟薇、记者黄祥晟报道:22日记者从省气象部门获悉,《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经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江西省气象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全面提高气象综合观测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原标题:气象保护条例下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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