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聂炜昌
李锋,今年31岁,山西人,初中文化。
2011年6月,李锋到南岸某大酒店4楼敦煌水疗会所应聘。经过面试,李锋被“彭总”任命为会所总经理。
上任后,李锋找来了另外两人担任主管。每天的营业收入,先由收银员交给主管保管,再由主管交给李锋。李锋则直接把钱存进“彭总”的银行账户。
李锋服务的这家会所主要提供洗脚、足浴按摩等服务。为增加会所收入,李锋等人打起了歪主意。
经过商议,他们找来一些失足妇女,为顾客提供正规按摩服务以外的“非正规服务”。李锋的工资开始涨到每个月7000元。
今年2月18号,晚上11点多钟。几名警察冲进会所,现场查获了两起“非正规服务”。
经过核查,警方发现,与酒店签订租赁合同的“彭总”彭孝军,查无此人。
昨天,我们从南岸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李锋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5万元;另外两个主管也分别获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文中人物系化名)
(原标题:水疗会所做起歪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