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者严重超速
伤者未脱离生命危险
□本报记者 陆海峰
早报讯 昨天下午,杭州交警向媒体通报了“11·26”下沙交通事故后续调查的情况。
11月26日22时许,林某(男,20岁,浙江理工大学在读本科学生)驾驶车牌号为浙J.5339W的小型客车,在下沙文泽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东门口人行横道处,撞上由西向东骑自行车横过道路的王某(男,24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读研究生),造成王某受重伤,目前仍在医院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开展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同时,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事故发生时的车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是否改装进行技术鉴定。
11月30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显示:该事故中事故车在人行横道线内与骑车人发生碰撞时的速度范围为:96~103公里/小时。事故车制动系统的制动器所测数据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照明和信号系统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因事故车前转向节断裂并脱落,转向杆断裂,转向系统无法进行性能检验。事故车与原厂车参数配置一致,未发现改装痕迹。
根据目前依法收集的相关证据,结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林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设有限速为50公里/小时标志的路段时严重超速行驶。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办案。
(原标题:驾驶者严重超速伤者未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