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虚假刷信才会有连体祸胎

2012年12月01日08:19  法制日报 微博

  11月29日上午,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告破,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这7人通过拍下商品一律打差评来要挟卖家,而卖家为了店铺的评价,一般会花几百元让他们改掉差评。这个团伙以此从中牟利,其中,有一人一个多月间成功敲诈了40多家网店(11月30日《现代金报》)。

  细阅案情内幕,与其说其是“恶意差评师”,倒不如说其是“恶意诈评师”更为贴切。因为,以上案犯的获罪,“专给差评”只是其表,“借此敲诈”才是目的;如果不是走上了“收钱删差评”的“专业化邪路”,这7人哪怕在网上给出再多的差评,估计也不会有“犯法”之虞。

  在呼吁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中,有一句著名的广告语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由是观之,网络购物领域的“恶意差评”固然缺德,但若没有金钱收买、或是骚扰威胁的“虚假刷信”,又有谁能从中觅得“得钱删差”的敲诈良机?换言之,没有“买信”,就没有“诈评”。既然一些网店“花钱改差评”几成惯例,何时孕育出“恶意给差评”的连体祸胎,就注定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恶意差评师”的诈骗行径理应打击,而换个角度来看,“虚假刷信”现象,或许更需要坚决整治和清除。说句不好听的话,前者只是诈骗了一个人、一家店,而后者欺骗的却是全体的买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到“恶意差评”敲诈的网店日趋增多,“法律之剑”确实已经不断斩向那些“黑手”;但问题是,众多网购买家受到“虚假刷信”欺骗坑害那么久,为何总是难见特别有效的对策和办法来为他们维权呢?

  是的,网购平台需要给广大商家一个安心放心的经营环境,所以对于“差评扰商”的不法行径,要闻风而动,配合警方迅速打击。但是,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商家纵然是条“鱼”,说到底也离不了众多买家的这潭“水”——假如“虚假刷信”的祸害,严重污染了诚信相待、公平交易的“水质”,试问方兴未艾的网购之“鱼”,还能独善其身地“活命”多久?

  网络购物的信誉甄别,是不是只有“买家好评率”一条路可走?就算“好评率”等于商家的“生命线”,它的评判程序和方法,是不是还有更合理、更可靠的选择与模式?不管怎么说,只有真正认识到“虚假刷信”是“恶意差评”的连体祸胎,这一难题才越有可能得到根本的治理和解决。

  浙江 司马童 媒体人

  (原标题:有虚假刷信才会有连体祸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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