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 陈玉曼)打着销售白桦树叶汁酒、山果酒、饮品、山特产等有机食品为幌子,宣传其投资项目可获得年利息25%的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记者昨天从罗湖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李某等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某租赁罗湖区某大厦设立公司。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其某公司的员工,打着销售白桦树叶汁酒、山果酒、饮品、山特产等有机食品为幌子,以推介会、派发传单、打电话等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其公司在某省的投资项目,承诺1至2年期年利息25%、3年期年利息30%的高额回报,以加盟、投资、借款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查,被告人李某等人招揽的投资客户达10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金额1281万元。
(原标题:承诺高额利息 非法吸储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