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教育部等四部委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出台。进入12月,各地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陆续开始。北京、上海、广东三地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有关规定中,均未涉及异地高考的相关内容。(12月3日《人民日报》)
异地高考之所以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不是因为它要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而是它有可能打破被社会诟病多年的高考不公平。公平的受教育权是每个自由公民生来就有的权利,从这个角度上看,各省市在录取比重上的巨大不平衡是极大的社会不公。
各省市的异地高考细则之所以千呼万唤也不出来,无怪乎都是出于照顾当地考生的心思在作祟,要把外地考生赶出教育资源分配的圈子中。而迫于教育部等四部委要求年底出台随迁子女升学考生的方案,于是选择了用极其苛刻的条件加高异地高考门槛的方案。这样,外来务工人员又被划分为三六九等。有稳定工作及稳定住所,在本地缴纳了多年社保的人员,其子女可以获得异地高考的奖励。其他没钱没势的“蝗虫”别想分得任何施舍,一律不得占用本地的高考资源。就这样,本是被人寄予了厚望要打破高考不公的异地高考,反而进一步将外来人员划分了几个层次,进一步制造了本地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冲突。
公平的受教育权,是不看自己的出身及父母的职权,让不同户籍的学生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公平的受教育权是人人生来就要享受的,不是教育主管部门颁给纳税大户的奖励,也不是给市井小民的施舍。很多省市的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异地高考细则时,显然是把自己当成抓住了高考名额的大权在握者,对外来人员争取平等受教育权的行为视为了乞讨,自己则会根据“乞讨者”的不同层次,给予不同程度的施舍。这是与教育公平的大势所趋背道而驰的,也是有违政府部门办事原则的。
在制定异地高考细则的过程中,肯定会有诸多我们能够想得到及想不到的困难。不管会面临什么样的艰难险阻,公平总会是一个不变的原则。希望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异地高考细则时能够时刻牢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原标题:别把异地高考当成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