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12-12-06来源: 信息时报
《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将PM2.5纳入考核指标,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6%;其他城市群将其作为预期性指标。而根据此前广州市宣布的5年治理计划目标,到2016年广州PM2.5浓度将下降7%,目标略高于国家制定的标准,但时间跨度也略长。
此外,《规划》提出,届时重点区域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7%、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原标题:【治理目标】 到2015年珠三角PM2.5要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