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考核不称职 降一级任职

2012年12月07日06:19  重庆时报

  记者 邓姣

  公务员也并非“铁饭碗”!昨天,从市人社局召开的“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布置会”上传来消息,公务员年度考核将与职务升降结合。如果连续2年被评“不称职”,将被辞退。

  “不称职”的占万分之五

  “过去,公务员管理存在进来严格,管理松懈的问题。”市人社局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蒋建国坦言,对提拔任用很重视,对日常管理很轻视。这种管理模式是不科学的,是一种粗放型管理。

  公务员法实施以来,通过建立一种公务员业绩、效能考核机制,来激励和约束公务员队伍。在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年均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占14.6%,基本称职的万分之二,不称职的万分之五。

  虽然,这较好的发挥了考核激励约束作用,不过,公务员考核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岗位职责不明确、个别考核流程流于形式等问题。

  公务员工作干得好与不好服务对象说了算

  今后,要通过考核提高公务员的执行力。公务员工作干得好与不好的差异,就可以在用人导向上加以落实。“任务完成怎么样,岗位职责落实怎么样,必须要有考核。使每一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蒋建国说。

  为避免考核“一刀切”,将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公务员的工作职责、任务等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考核指标,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公务员,要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和公信度。

  连续2年评为不称职的 坚决予以辞退

  此外,公务员考核将与奖惩、职务晋升等挂钩。对平时的考核也尤为看重。量化考核时,平时考核将占一定权重,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实施平时考核的部门或平时考核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对年度考核的结果,若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级,在提拔时优先考虑;对当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对当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对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辞退。

  同时,对连续3年评为优秀的,将记三等功。当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级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累计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的,在所定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若累计5年确定称职以上,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原标题:当年考核不称职 降一级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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