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
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或者上世纪80年代以来,几十年的发展过程,土地增值收益已经转化为工业的投入、转化为基础设施投入,转化为城市居民的一种公共福利,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利益关系。某种程度上说,城镇居民是主要的受益方。
土地制度的改革涉及城镇居民的利益。当改革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利益关系时,势必要影响到城市公共投入的资金来源,因此,就涉及调整城乡居民群体在利益分配上的格局。调整这种利益关系,面临非常大的阻力。
如果我们看问题放在某一个点上,比如某个城市或村庄,这肯定是带有一定的剥夺性质。但如果从全局上看,我们每年能够有1000多万农民进城从事非农就业,总共有2.5亿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农民收入的近一半以上来自非农就业,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确实也是发挥了作用。因为你有廉价的土地才有这么多的工厂出现,才能解决这么多非农就业问题。
中国成为世界工厂是基于廉价的劳动力、廉价的土地成本,以及廉价的环境。谈土地制度问题时,我们忽视了很多全局性的问题。因为中国特殊的土地征用制度,对于促进大量非农人口增加,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中国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
我们也不否认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特别是进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加大了收入分配差距,导致了大量的腐败现象发生。但我们不能把这种土地制度说得一无是处。毕竟中国目前现在全球GDP总量排名第二,人均GDP进入中等收入国家水平,要考虑整个制度支撑的合理性。
回避现有土地制度的正面作用,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寻求一个好的路径,把其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掉,既调节收入分配结果,保护农民利益,同时符合整个国家的发展策略和方向,还能保证较低的成本。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摘编自12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标题系编者所加)
(原标题:不能把现行土地制度说得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