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黄洁 私家车主汪先生因不服交警对他开出的违章停车罚单,将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中关村大队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这一行政处罚决定。今天,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书记员将庭审笔录等内容输入至文书自动生成软件相对应的对话框内,裁判文书即刻便自动形成。从开庭审理至双方当事人领到判决书,前后仅用半小时。
今天下午,这起全国首例适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实现当庭宣判、当庭制作、送达行政裁判文书的“民告官”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汪先生诉称,今年10月31日9时,他开车行驶至成府路口东时,车辆发生故障需要靠边停车检查,但这一行为被海淀交通支队设置的摄像头拍摄,被罚款100元,扣3分。汪先生认为,自己是因为客观情况必须停车检查,事出有因,且停车时有执法人员路过,对前后车辆都粘贴了罚单,并未对自己的车辆进行处罚,因此自己的行为并未存在过错。
对此,前来应诉的中关村交警大队民警当庭出示了监控录像,并说明汪先生停车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于汪先生提出的车辆发生故障,民警认为,汪先生在停车时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且在监控录像中无法看出汪先生所说的车辆故障的情况是否属实。“原告出具的证据并不能证明现场有执法人员,也无法证明其车辆系因故障停车。”民警在庭上表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汪先生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故驳回汪某诉讼请求。
记者看到,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整个过程仅用时25分钟。宣判后,法官对自动生成的判决书进行修改,并用自动签章功能加盖法院电子章,经确认无误后,当场打印并发放给双方当事人。
据了解,海淀法院自主研发的文书自动生成软件属全国首创。目前,该软件只适用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在书记员开庭形成庭审笔录后,办案法官便能在系统中即时形成裁判文书,减少重复劳动。“文书自动生成软件在保证判决书正确性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效率。”该案承办法官黄志勇表示,海淀区法院行政庭每年受理400余件案件,至少有一半可以适用该程序审结。
庭后,汪先生的代理人表示,没想到原本需要3天至7天才能拿到的判决书,当庭就拿到了,“审案效率真是提高了”。
(原标题:-标题--> 简易程序“民告官”案当场就出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