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法院实施“主动执行”新机制 对案件“快执快结”
本报湛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李博龙)记者近日在遂溪采访时获悉,该县人民法院在化解群众热点、难点矛盾方面独辟蹊径,以其特色化的“低成本、高效率”,创新实践,使案件做到快审快执快结。
据该院院长常志明介绍,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实行全员、全程、全面、主动执行的新机制,把“主动执行”理念贯穿到执行全过程,通过规范主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来落实主动执行措施。
执行过程按照“快见、快和、快查、快控、快付”五快要求,快速传唤接见当事人,快速组织和解,快速查询财产线索,快速控制财产,快速交付款物,进一步加快对已查控财产的变现和发放,提高结案率。力争把有主动执行条件的案件在45天内结案,不能执结的案件通过集中进行信用曝光、启动联动机制、搜查、拘留等措施重点组织攻坚工作。
据统计,该院自实施“主动执行”新机制一年来,执行结案时间大幅缩短,比以往至少提前45天左右,实际执结率达到95%以上。其中,主动执行案件占执行案件的15%左右,结案率100%。
(原标题:执结案时间提前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