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老太不成7旬老汉刺死3人

2012年12月07日07:19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沈诚)因情感纠纷,70岁的李小明扎死3人,又刺伤2人后自残。

  昨日,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5月13日,辽中县满都户镇70岁的张红被人杀死在家中,她的女儿被扎伤送往医院。同村87岁的王强和王强48岁的儿子双双被人杀死在家门口,王强的老伴也被人用刀扎伤。同村70岁的李小明身上也有刀伤,被送往医院。

  当日,李小明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一头白发的李小明说,他和张红以前关系很好,后来就不好了,张红的儿女平时总骂他。当日,李小明带着家里的刀,去了张红家,“想和她唠唠”。

  李小明回忆,他到张红家时,张红正和她的女儿在园子里干活,他和张红的女儿很快吵吵起来,进而发生撕扯,李小明用刀扎了张红的女儿,张红的女儿被刺伤后逃跑,李小明没追上。

  此后李小明路过王强家时,看见王强在门口溜达,想起多年前两家有过纠纷,就拿刀把王强扎了。王强的老伴过去拽他时,也被他扎了。王强的儿子闻讯出去时,也被扎到。

  之后,李小明返回张红家时,在半道儿遇到了张红,“她看见我就跑,把房门锁上了,我进不去,就拿砖头往房门窗户上砸,窗户框都砸坏了,她拿叉子不让我进屋,我扔砖头把她打倒了!”

  李小明进屋后,扎了张红,“出来时看见人,觉得自己走不了了,就拿刀扎了自己两刀。”

  对于李小明说的他和张红关系很好,张红的邻居在证词中予以否认,称李小明一直喜欢张红,但张红不同意。

  张红的家人提出了共计50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王强家人也提出了十多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同时,两家人都希望李小明得到应有的惩罚。昨日,李小明当庭拒绝家人替他赔偿张红和王强两家,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标题:追求老太不成7旬老汉刺死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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