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5个非文化类科目课程的管理和学业成果的考核,按照“省定标准、市级管理、学校组织”的管理模式,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或考核的标准和程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学校具体组织和实施。考核或测试结果纳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原标题:音体美成绩 也纳入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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