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医院 与法院签办案医疗保障协议

2012年12月07日07:59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 贺青锋)记者昨天从龙岗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与龙岗区人民医院正式签订办案医疗保障协议,建立了对涉案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医疗救治的协作机制,规范了办案医疗服务流程,成为深圳市首家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办案医疗保障框架协议的基层法院。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医院专门设置涉案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医疗救治的诊室;法院在办案区域设置专门的医疗室,作为医务人员检查、急救、诊治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同时,医院适时对法院办案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开展急救技能训练,传授急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法,以提高办案人员的基本急救能力。另外,医院为法院提供绿色通道,应法院要求派员至法院进行救治,并确保对法院送至医院的人员优先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必要时,还负责提供专用救护车辆。在对涉案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时,法院和医院相互配合做好安全保障和安全防范工作,以防涉案人员自杀、自残、逃跑等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原标题:龙岗区人民医院 与法院签办案医疗保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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