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机构6日联合通报了“黄金大米”事件调查结果,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罚。这一源起十年前、掀起3个多月舆论风暴的“黄金大米”之谜终于揭底。而疑云散尽,留下的却值得深深思索。
25名儿童每人吃了60克
“黄金大米”项目是否在我国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进行了试验?有多少个孩子吃了“黄金大米”?每个孩子吃了多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8月30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谴责美国塔夫茨大学与中国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黄金大米”对6至8岁的儿童进行营养转化试验。从那天起,民众最为关注的正是以上几个问题。
根据6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徐海滨说,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黄金大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也无证据表明6至8岁儿童一次性摄入60克“黄金大米”米饭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然而,虽说没有发现“黄金大米”有危害,但其试验过程却对社会造成了伤害。
十年始末,试验五越“红线”
自十年前立项,到2008年完成,再到6日调查结果水落石出,“黄金大米”试验实施人多次擅越“红线”。
一越“红线”:“黄金大米”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批准。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科院王茵作为项目负责人,将“黄金大米”试验与国内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偷偷完成,始终未向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提及“黄金大米”。
二越“红线”: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三越“红线”:2008年5月29日,汤光文将在美国进行烹调的“黄金大米”米饭携带入境,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
四越“红线”:在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向受试儿童家长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刻意隐瞒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
五越“红线”:2012年8月,汤光文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论文。论文发表前,汤光文将论文寄给荫士安,荫士安代替王茵和湖南省疾控中心胡余明签名。此外,在有关部门对“黄金大米”进行多次调查中,当事人隐瞒主要实情,提供虚假信息。
一念之差换来三声叹息
“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为了试验尽快完成……”“黄金大米”试验中国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荫士安没有想到,当初一念之差,竟会酿成一场轩然大波,引人追索与叹息。
一叹:“无害”何需隐瞒!
据介绍,“黄金大米”本是联合国粮农组织长期支持的一个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目的是改善贫困地区儿童和妇女的营养条件。然而,原本出于善意的一项试验,却因操作者的违规和隐瞒,造成了受试者极大的心理负担。
面对记者,一名家长泪流满面。他说,12岁的孩子听信了网上的传言,以为吃了“黄金大米”就再也不能生育。懂事的孩子反过来安慰家长,“爸爸妈妈,没关系的,我长大以后领养一个宝宝。”
尽管当地政府再三解释“黄金大米”并无危害,家长们仍难以相信。他们反问:“既然有益无害,为什么要瞒着我们?”
二叹:知情权和人格尊严岂容漠视!
“黄金大米”试验和国内一些可能对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的项目悄悄上马一样,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漠视了人的尊严。
受试学生家长愤而提出赔偿要求。“黄金大米”也为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敲响了警钟。
三叹:科学精神怎能违背!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镇长肖明旭认为,就对人体健康而言,“黄金大米”试验“有错无害”;但就科研诚信而言,相关行为既“有错”,又“有害”,因为这有悖于“求真”“严谨”的科学精神。
据新华社电
(原标题:“黄金大米”种出三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