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日联合公布的“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上述机构为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众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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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名受试儿童 每户补偿8万
针对湖南衡南儿童转基因“黄金大米”试验一事,在11月30日的大会上,官方给出了一个补偿方案: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每户补偿误工费、精神抚慰费8万元。
据湖南衡阳一位官方人士介绍,不存在赔偿的说法,只是考虑到家长因此事多次奔波,有的家长因孩子食用“黄金大米”心理负担较重,因此给予了误工费和精神抚慰费。
官方提供了补偿方案协议让25名儿童的家长签署。为避免他们的担忧,协议上注明,如以后有后遗症,政府会负责。
据《东方早报》
被推到风口浪尖上的湖南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
据调查,项目所用“黄金大米”从境外带入时未经申报批准,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在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刻意隐瞒了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没有向学生家长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主要当事人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项目实施情况时,隐瞒事实并提供虚假信息,严重违反科研诚信。
据人民日报记者王君平报道,经查实,“黄金大米”米饭系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在美国烹调后携带入境。2008年6月2日将“黄金大米”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后,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
调查情况通报称,根据规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给予荫士安撤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二级研究员降至三级的处分,令其3年内不得主持科研工作,取消其博士生导师资格,所党委决定撤销其党内职务;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撤销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浙江省医科院决定撤销王茵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浙江省医科院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疾控中心鉴于胡余明在课题试验现场管理中存在疏于管理、工作失职的行为,决定撤销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
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原标题:未告知学生家长 3责任人被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