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下月起缴存比例单位12%个人9%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王家安见习记者邸金实习生王泾)12月6日,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核定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2012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单位12%,个人9%。暂不具备调整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可在单位10%-12%和个人7%-9%的幅度内自行选择。
(原标题:兰州住房公积金下月起缴存比例单位12%个人9%)
欢迎发表评论
请输入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