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何中有见习记者 倪政伟实习生 李瀚 /文图
新乡县一女商户多次赊账批发烟花爆竹,东西赊来了,钱却不归还,“我没钱”成了耍赖的借口。结果欠账没耍掉,人却耍进了拘留所。
2007年至2010年间,女商户姜凤霞先后5次从别人处批发烟花爆竹等物品,共欠账40301.8元,却始终不归还。后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后,判决姜凤霞尽快归还欠账,但她迟迟未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姜凤霞在新乡县小冀镇商场经营有百货商店及婚庆公司,具备履行能力。法院依法向姜下发《执行通知书》,但她置之不理,“我哪里有钱,都快穷死了。”
可据法院查明,其经营的百货商店财务进出非常频繁。“这个商店是别人的,钱都是别人的。”姜凤霞辩解道,自己只是打工者。但法院已查明,该百货商店是在法院判决后才转挂在别人名下,“其实一直是她在经营。”执行法官说。
因姜凤霞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向其下达了《行政拘留决定书》,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原标题:女“老赖”“耍赖” 耍进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