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急诊病人将问责院领导

2012年12月08日03:0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针对急救患者连去5家医院均未被收治的情况,本市将出台急诊新政。今后,急诊也将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拟于近日出台医院急诊工作的12项规定。其中明确,如果医疗机构拒绝和推诿患者,卫生行政部门查实后,将公开通报批评,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同时该医疗机构不得参与医院评优和医院等级评审。卫生行政部门对推诿或者拒绝收治急、危、重症患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原标题:拒收急诊病人将问责院领导)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北京警方称交通管理局局长未被立案调查
  • 体育CBA-阿联41分广东胜 麦蒂10分青岛6连败
  • 娱乐诺奖颁奖礼10日举行 莫言奖金缩水20%
  • 财经当事商人称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之子已退股
  • 科技360将与诺基亚合作推出特供手机
  • 博客日本博友亲历地震 马未都:什么叫高干
  • 读书1949年后乱搞男女关系三大高官(组图)
  • 教育小学生回击外国同桌占领中国论被罚
  • 育儿网购花王纸尿裤被曝致宝宝屁股过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