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超规划的金色港湾小区3号楼,住户迟迟拿不到房产证。 记者刘景丰 摄□本报记者 刘景丰
7日,历城区金色港湾小区居民韩先生称,他所住小区130余户居民因楼房建筑面积超规划,一直未办理房产证。“房管局称我们的建筑超规划,不能办房产证;规划局称其只负责规划,已尽职责;而开发商承认超规划建房,如今想接受处罚却无处交罚款。到底我们该怎么办理房产证?”交房6年未拿到房产证,金色港湾小区居民只能干着急。业主
全超规划,为啥只我们没房产证
7日,记者来到金色港湾小区。业主韩先生称,小区开发商为山东志成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志成公司)。2008年,志成公司向房管局提交了小区楼房的房产登记申请。经房管局审批,小区内5栋楼的房屋顺利办理了房产证。
韩先生称,可是小区内3号楼和6号楼房产证迟迟未能办理。“实际上我们小区每一栋住宅楼层数都超规划了。可偏偏5栋楼能办下房产证,另2栋就办不下房产证。”3号楼居民于先生说。
志成公司一工作人员魏先生说,目前开发商已愿意就此问题接受一定处罚。“我们愿意交罚款,可是我们把罚款交给谁能解决这个问题呢?交给市房管局,市房管局称无处罚权,不接收;交给市规划局,市规划局说他们也不接收罚款,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市房管局
只有重新办规划手续才能办证
7日下午,记者来到市房管局。法律事务科王霄霓科长称,此前曾接到金色港湾居民对此事的咨询,也给出书面回复。“该小区1、2、4、5、7号楼的资料齐全,且申请的房屋与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符合整体规划面积……为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房屋所有权证。后该公司在申请3号、6号楼的房屋初始登记时,由于整体建筑面积已超出原规划面积,不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个人房产证。”
她解释称,2008年,市房管局按整体规划面积,为上述5栋楼的房屋办理了房产证。2009年济南市新颁布了《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该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登记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址、可以独立使用且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此后按基本单元来算,3、6号楼明显超出规划,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证。“除非重新办理规划手续。只有完善相关手续,才能为这两栋楼的房屋办理房产证。”王霄霓说。
市规划局
“整体面积”提法为单方面解释
记者随后联系济南市规划局,一王姓工作人员称,规划局只负责工程前的规划,至于后续的情况,不在其职责范围内。
另一名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后称,金色港湾小区2栋楼房屋迟迟办不下房产证,与规划无关。对于市房管局“整体规划面积”的提法,他表示不认同。“当初我们规划楼房时,并非仅规划了整体面积,而是规划了每个楼的尺寸、层数,按整体规划面积的提法,与规划初衷不一致。”“我认为房管局的提法是单方面解释。规划局已作出规划,且只做一次,我们的职责尽到了。”这名工作人员称。
(原标题:楼房建筑超规划房产证“难产”都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