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这是120急救中心王医生昨天发的微博。王医生说,7日晚6时许,田村北路一名年过五旬的骑车人不幸被轧成重伤。王医生随车抢救伤者的过程中,亲眼看到一路上鲜有车避让,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在她面前逝去。(12月9日北京晚报)
北京的交通拥堵,全国闻名,甚至有人戏谑说北京是首都,也是“首堵”。为了缓解拥堵,改善人们的出行体验,交管部门使出了很多招数,包括效果收到质疑的限号、买车摇号等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北京成为“堵城”的过程,但不可否认的是,北京的路面交通状况,正越来越糟糕。
在糟糕的交通状况中,受影响的不仅仅是开着私家车上班的车主们,还有一些特殊的车辆也受到了影响,比如救护车、消防车、部分警用车辆等,这些带有特殊任务和功能的车辆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是可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受交通信号和车速以及交通规则的限制,以便最快时间内到达任务地点,对一些危机情况比如火灾、车祸现场以及刑事案件现场进行紧急救助或者干预,这是一个国家的公共安全机构或者医疗救助机构的专用车辆的职责和权限所在,但让人遗憾的是,这样的权力和职责在一些交通拥堵的大城市里遭到了“缩水”。
3公里路开了40分钟,这样的拥堵的确让人无语,但作为救护车,本应该可以走专用的应急车道,一路畅通无阻的到达急救医院,对挽救患者的生命进行时间上的赛跑,而且我国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确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即使交通安全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但很多社会车辆对此还是置若罔闻,为什么,最根本的原因是交管部门没有对社会车辆占道应急车道进行顶格处罚,所以才会造成只要路面一拥堵,必然就都往应急车道上挤的现实情况。
很多人还记得在2009年朝阳区东五环五方桥附近上演悲惨一幕,一辆大货车冲过中间隔离带,连撞对面车道3辆小客车,造成7死1伤。事故造成京沈高速东五环入口处车辆拥堵数公里,事故路段交通管控近两小时。然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当一些事故伤员还被压在破碎的车里生死不明的紧急时刻,一些车辆却堵着五环应急车道,救援车、清障车和救护车根本无法通过。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事后表示,由于许多被堵车辆堵占应急车道,导致救护车无法进入,他们被堵20多分钟之后才缓慢进入现场,延误了宝贵的救人时间。
由此可见,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对救护车辆不及时避让的社会车辆,应该像处罚酒驾一样进行严厉的顶格处罚,当然,也要严格约束医疗机构慎用警报器,一旦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必然是紧急抢救情况。顶格处罚适用于酒驾,因为背后关系到人命,同样,不避让救护车辆也可以适用此处罚,同样是因为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何禾)
(原标题:不给急救车让道必须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