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2月11日电(记者 卫敏丽、温晔)记者11日从此间召开的全国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获悉,近年来,各地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持续提高,社区民主选举的程序更加规范,民主选举形式不断发展。
“社区自治是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实践贯穿于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如是表示。
据介绍,以社区居委会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居民民主权利为目标,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主实践活动,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积极性。
福建省福州市不断探索和推动社区居委会选举从居民代表选举向户代表选举、社区居民直接选举转变,在“村改居”的社区全面推行社区居委会直选;天津、浙江、湖北、陕西、宁夏等地探索了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办法;广东、青海等地建立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全程监督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各个环节,确保选举过程公开透明。
在民主选举形式不断发展的同时,民主管理不断拓展。许多地方涌现出院落自治、门栋自治、社区论坛、民情恳谈等新的自治方式。各地还强化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制建设,实现了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李立国表示,这是社区治理第一次写入党的纲领性文献,指明了社区建设的方向、原则和任务。下一步,要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为契机,加快完善发展社区居民自治的具体制度,稳步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发展院落(楼宇、门栋)自治、业主自治、社团自治等民主形式。
他说,在加强议事协商方面,要把涉及居民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协商议事范围,使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群众意愿。探索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现形式,推动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听取基层群众意见。
强化权力监督社会关注。对此,李立国表示,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务、居务、财务、服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社区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将社区工作的办事流程、工作进度、执行效果、经费收支等情况置于居民群众监督之下。有序开展社区居民对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工作情况的评议,对市政服务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居民民主权利与合法权益。
(原标题:民政部:各地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