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13日讯记者周芬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发布《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安排引导其他资金支持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重点资助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
依据管理办法,专项经费还将择优支持基层开展具有导向作用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择优支持基层开展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
管理办法明确,坚持专款专用的同时将追踪问效。专项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信用管理和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面向结果的绩效评价制度。
依据管理办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示范直接相关费用的补助支出。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费、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原标题:中央财政支持科技惠民:专项经费严禁用于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