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听时间:1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翟启尧(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女士:我和我前夫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子,现准备离婚,可是房子还有未还完的银行贷款,请问这样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银行贷款怎么偿还?
翟律师: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12月15日上午9:30-11: 30 下午1: 30-3: 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的马勇律师。
(原标题:离婚时房贷没还清 未还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