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举措鼓励民间投资
不得针对民间资本投资主体设置障碍
本报讯(记者夏琼)民间投资一直被“玻璃门”、“弹簧门”困扰,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2016年民间投资占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0%以上。
意见重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业等薄弱环节。如投资建设公路桥梁、铁路设施、民用机场等,参与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此外,还大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领域,参与文艺院团的创作、图书馆、博物馆的建设等。
意见强调对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不得针对民间资本投资主体设置障碍性附加条件。
市长唐良智要求在该意见的基础上,各部门拿出“实打实”扶持政策,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市场。
(原标题:不得针对民间资本投资主体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