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翔宇、幸琦昕)12月14日下午,中山市教育局举行2012年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评委(专家)工作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刘传沛透露,新一轮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工作将为233位中小学校长评定职级。
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11月批准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实验区之一。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褚宏良在为出席工作会议的评委(专家)做培训报告时介绍,中山和上海是全国改革试点,但是上海的情况很特殊,很难在全国推广。因此,中山的校长职级制改革经验,全国唯一,具有示范效应。
据了解,中山市承担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国家级试点项目,将中小学校长职级设为三个独立的序列:小学(幼儿园)、初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每一序列都设置4级7等,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校长、中级二等校长、中级一等校长、高级三等校长、高级二等校长、高级一等校长和特级校长。新一轮的评定工作将在本月19日~25日内完成。
另据了解,中山市早在2004年已推行职级制改革,取消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2004年已评定职级的校长,今年可直接申请认定对应的职级。
(原标题:233位中小学校长将获评定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