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山东一些养殖户为了使得肉鸡能够快速生长,违规喂食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抗病毒药品,40天肉鸡居然能长到5斤。《人民日报》就如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的角度发表评论《鸡吃药,人有权知道》。可是,除了消费者,“鸡吃药”,还有谁应该知道呢?
笔者以为,农业部门应该最先知道。对此类涉及动物养殖的,农业部门里的动检单位应切实负起检测责任,未经检疫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农业部门也责无旁贷。毕竟,农资产品市场的安全,农业部门应起到牵头监管之责。
食药品监督部门也应该知道,鸡场是批量养殖,对药品的需求不会少,食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就不能让这些养殖场成为监管“死角”或“真空地带”,他们用什么药,从哪里进的药,用多少,怎么用,这些都该是食药品监督部门应该知道的,推卸不了责任。
还有工商、卫生等部门,在维护食品安全中都应该有所作为。然而,事后追责,其实都只是治标,不治本。其实,“鸡吃药”,养殖者的良心最应该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己和家人每天都会“进口”食物,无论谁,都不该、也不能昧着良心制造垃圾食品或是有毒食品。易地而处,若是生产者自己和家人也吃着类似的食品,又作何想?推而广之,“一瓶牛奶可以强壮一个民族”,而“一瓶牛奶”也可以毁了一个民族,食品行业的道德缺失,将带来一个民族健康的崩溃,而民族健康的崩溃最终会让我们再度背负“东亚病夫”的耻辱,这大概不是危言耸听。所以,请在唯利是图、“带病生产”之前,问问自己的良心!
文/谢广锋
(原标题:“鸡吃药”谁该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