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的走访后,中国青年报记者得以获悉与此事件密切相关的更多背景。
据三原县宣传部门工作人员透露,伊利项目属于本省重点项目,同时更是该县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当初,伊利公司在西部选点,因受用地等多方因素制约,几经周折,才最终看中三原。
项目来之不易,为保证其早日、顺利入驻,三原县委、县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付出巨大努力和代价。更有甚者,县财政自掏腰包、将土地以“零地价”供给企业使用,其招商引资、谋求发展的迫切心情可见一斑。
招商引资的大旗下,其它似乎变得无足轻重,发展与法治的关系也微妙起来。
记者询问有关工作人员:持有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才算真正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工作人员答:那个是法理层面的问题,基层的实际运作很难达到。在基层,只能以“通行规则”办事。
何谓“通行规则”?拿征地来说,一般都是得先拿到项目,有了项目才能说用地的事,没项目就没法申领土地,“这是一种发展的现状。”打个比方,“省政府批复就像是注册领结婚证,拿了批复,这个事就算定了;至于后面,就是举办婚礼了,只要再完善手续、走过程而已。”
不可否认,在我国各地的广大基层,这样的“通行规则”普遍存在。因为我们都必须面对一个事实:基层,常常是“情况复杂、事难办”,只能用土办法,也就是所谓的“通行规则”来应对。
这样的“通行规则”,虽不完全合乎法规,却约定俗成、简单实用。正如这位工作人员所说:这个事(指针对村民的刑事审判)不弄,整个招商引资项目都弄不下去。
这一节点上,发展和法治似乎成了一对矛盾。但他们却忽视了一个关键问题:当某一事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不再适用“通行规则”,成为另一层面的问题。
这个被称为“司法程序”的层面中,法律是天,事非曲直必须以法条、法理来介定。严肃、独立的司法审判,不能以约定俗成的“通行规则”为判,亦不应被打上行政烙印。
一桩本可成就几方之美的正常征地,发展至此,却似乎给各方都带来道不尽的麻烦。县级政府谋求发展、招商引资,却招怨懑;农民毫不知情、土地被征,奔波维权。同时,也有消息传来:入驻企业也因不愿再被卷入纷争,萌生退意。
有工作人员问:如果是你,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是的,如果问题能解决在萌发的初级阶段,也不至于引发更深层次的矛盾。
而早在这个最初阶段,法治就应成为我们全社会的普遍追求。因为,如果守不住法治底线,等待我们的,必然是更为错综复杂、无法求解的难题。
(原标题:谋求发展,如何坚守法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