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岗也能出租?

2012年12月21日02:39  重庆商报 微博

  商报记者 王璐瑶

  重庆商报讯 12月17日,家住江北区万丰一村的网友“夜啤酒”在天涯重庆发帖,称“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城管把万丰一村小区两个门岗出租了”。

  “并非是租赁给他人经营”,对此,江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2011年环境综合整治以后,在富强社区、万丰一村小区无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下,为加强小区管理,设立了公益性岗位。岗亭工作人员负责该小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协调指挥车辆停放在停车线内或车库内,制止小区车辆乱停放行为等工作。街道不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报酬,但允许其在岗亭内部销售报纸、香烟、饮料等小商品,以补贴门卫值守工作经费及该岗亭和电动门电费。

  (原标题:门岗也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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