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12月20日,长沙市社会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暨评估工作动员大会召开。长沙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说,针对一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不强、社会公信力不高等情况,长沙制定了《长沙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体系》,将对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方面。评估采用1000分制,评估结果由高到低分为5A、4A、3A、2A、1A五个等级。本次评估工作从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结束,并进行集中授牌。本次评估对象为2010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符合《长沙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规定参评条件的民办学校(学院、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据介绍,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曹再兴介绍,此次评估不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要求评估工作人员严肃工作纪律,不吃请,不收礼,坚持按标准进行评估。长沙市民政局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记者赵晶实习生伍冰莹通讯员方海
(原标题:长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将分5等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