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史颂光本报通讯员李莉
济源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把改善和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以“小市办大事”的气魄和“小财政办好大民生”的胆识,积极探索“民生财政”发展之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民生财政保障体制和机制,稳步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不断加快和谐富裕新济源的建设步伐。
实施放权强镇战略,提升财政实力保障改善民生
作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从2008年8月1日起,济源市在16个镇(街道办)全面实行“放权强镇”战略,出台了支持镇级发展的一系列新政策,在财政体制方面给予了镇级较大倾斜,极大地促进了镇级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积极性,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迅猛增加。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5亿元,是2007年的1.7倍,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达到28.85亿元,是2007年的1.9倍,5年时间,财政收入实现了翻一番。正是基于这一转变,济源市能够腾出资金投入经济社会发展,在保运转、保工资的前提下,逐步把目光转移和聚焦到发展民生事业上,认真思考“民生财政”建设问题。几年来,济源市把提高人民幸福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思考谋划,提出了“注重实际,普惠为先;注重效果,以人为先;注重机制,便民为先;注重发展,保障为先”的民生财政发展思路。为此,财政逐年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2009年全市用于民生事业的支出占到整个财政支出的61.9%,2010年增加到64.9%,2011年增加到66.7%。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可达到46亿元,用于农业、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事业发展的支出预计可达到31.3亿元,占到财政总支出的68 %。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每年以2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由“量力而行”到“尽力而为”,充分发挥了“小财政托起大民生”的支撑作用,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开创了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全新局面。
加强民生重点项目建设,从被动买单到主动服务
过去,济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由于财力有限,财政部门总要想尽办法筹措资金,才能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工建设,经常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济源市更加注重研究和建立民生财政体制机制,科学理财和保障民生的能力大大提升。
一是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济源实行收入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税收增长奖励等激励政策,建立了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面对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和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持续低迷,济源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亿元,2010年完成22.22亿元,2011年完成25.52亿元,2012年预计达到28.85亿元,实现了每年两位数的持续增长态势。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了全面保障支出需求,在坚持抓增节支、挖掘内部潜力的同时,紧紧抓住中央、省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支持济源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政策研究,争取对济源有利的资金分配因素,多个部门配合联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2009年全年争取上级资金10亿元,2010年争取上级资金12亿元,2011年争取上级资金14亿元,2012年预计可达到16亿元,为民生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通过融资充分保障重点民生项目的建设。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成立了三个产业集聚区和交通、城建投融资公司,通过和金融机构合作,积极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积极深入调研,主动履职,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几年来,累计拨付资金40亿元,支持了三个产业集聚区建设、交通市政类项目、教育资源整合工程建设、职教园区建设、蟒河口水库建设等重点工程支出,保障了基层卫生院建设、十大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柿槟新村搬迁、济渎片区安置房、人民医院、老年公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健康城三级医院、职工之家等一大批民生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将老百姓关注的问题变成了一件件实事、好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民生财政和服务财政”理念,让老百姓享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惠民政策,推进了民生事业发展。
发挥优势先试先行,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济源体制优势,以“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为总目标,以“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市”为总抓手,按照“持续发展求先行、持续转变求先行、持续特色求先行、持续惠民求先行”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保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有力推进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全民养老”的政策全覆盖。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12年,济源市出台了《济源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实现了新农保、老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等制度之间的衔接,并将城乡居民以及特殊群体全部纳入了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三大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共同构建了完善的“全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体系,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全民养老”的政策全覆盖。累计发放养老金7500万元, 70余万人次享受了养老保险基金待遇。
二是打破了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建立了“城乡全覆盖、缴费可选择、待遇较均衡、政策可衔接”的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体系。在政策上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与新农合政策整合为一个“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变“两项政策并行”为“一项政策全覆盖”。全年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5亿元,累计拨付1.4亿元,有60余万人次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轻了患病农民群众负担。
三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在城乡低保、就业和再就业、优抚安置以及医疗卫生等政策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和实践。实行了城乡一体的居民低保制度;探索建立了“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城乡士兵优待安置制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目前,济源12个镇卫生院、477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3.8%,累计为群众减轻医药负担达960余万元。2011年,累计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医疗卫生等资金6.2亿元,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全面保障“民生幸福工程”,塑造民生财政新形象
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济源市连续多年实施“十大民生工程”。2012年在省定“十大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十大幸福工程”意见建议,在充分结合民意的基础上,实施了涉及10 大项 72小项惠民项目的“十大幸福工程”。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实事来办,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难,真正体现了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件件民生幸福工程,件件都需要财政资金保障,几年来,财政部门始终把“民生工程”和“幸福工程”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将民生事项纳入预算管理,将资金预算安排到具体的民生项目,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2010年,全市用于“民生工程”的资金10亿元, 2011年达到12亿元,2012年预计达到14亿元,每年以20%的增幅递增,一大批包括教育、就业、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文化体育、农民增收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项目得到保障,切实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以富民为先”。建设“民生财政”是响应十八大号召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积极体现,是各级财政部门长期奋斗的目标。济源坚持走民生财政发展之路,“民生财政”建设的思路越来越清,范围越来越广,机制越来越活,成效越来越好。从摸索到实践,从建立到完善,都体现了济源“不以财小而不为”的强烈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勇于尝试,敢于担当,善于创新,提升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推进了济源民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享受到发展的成果,为建设和谐富裕新济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原标题:济源:坚持走“民生财政”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