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获刑最高达20年

2012年12月21日05: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微博

  据新华社电台湾“最高法院”20日判决陈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第二次金融改革)案”,其中“元大并复华案”定案,陈水扁被依贪污罪判刑10年,其妻吴淑珍被判刑8年。

  此前,陈水扁已因“龙潭案”等弊案被判合并执行刑期18年半。专家表示,此次判罚后,依据台湾有关法规,陈水扁和吴淑珍的刑期最高可达20年。但若后续终审判罚出现无期徒刑,则合并刑期会再变更。本次“二次金改”案中,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等人被控向企业索贿、洗钱。

  台“最高法院”把“二次金改案”分为三部分审理:“元大并复华”、“国泰并世华”以及洗钱罪。后两个部分台“最高法院”予以撤销并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原标题:陈水扁获刑最高达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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