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到底:《闯红灯扣6分半数司机不清楚》
新闻闪回: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分项目由原来的38项增至52项,很多项还提高了扣分标准,可目前还有很多司机不知123号令。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梓)“ 请问一下,这是真的不?靠谱不?求辟谣!”昨天,一位名叫“淡定百合”的网友发微博说,如果你有交通违章未处理,请在12月31日前办理,如果拖到明年,会按新的扣分办法处理。省市有关部门辟谣说,这是不可能的事。
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法制科刘警官、石市交管局宣传处张华警官表示,机动车的违法记录如果未处理的,将会一直记录在案,直到接受处理为止。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以实际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界定的,也就是说即使你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3年1月1日零时前,依然按照当时的违法处罚办法处理。而交通违法行为倘若发生在2013年1月1日零时以后,则适用于123号令中记分的规定。
两位警官说,不管司机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于何时,驾驶人发现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时,都应当及时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因为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总分12分。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驾驶人应根据各自的交通违法情况,及时接受处理。
根据123号令规定,当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驾驶证状态即进入注销状态,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参加科目一(理论)的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在原有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学习和理论考试外,还需加考路考,以加大对屡次违法的惩处力度,并重新考量其驾驶技能是否过关。公安交警在工作中发现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将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待考试合格后及时发还。
他们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如果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记录,会影响机动车、驾驶证各种业务的办理。因此,驾驶人应及时关注各自的信息(可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查询http://www.hbgajg.com/),也可电话咨询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确定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记录。
(原标题:今年违法明年接受处罚该用哪个扣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