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平 林悦欣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林悦欣)“举报线索,有案必查;法律咨询,有惑必解;沟通联系,有章可依。”今年以来,在福建省漳浦县的台商明显感受到了该县检察院为台资企业发展创造的良好法治环境。
漳浦县是台商投资密集区之一,有台资企业571家,还有一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今年初,漳浦县检察院开展“走访百家台企”活动,为台企提供法律服务。
2月上旬,该院干警在绥安镇台企巡访时有台商举报:“企业漏缴税费,镇地税部门有人以此索要礼物。”该院反贪局立即组织排查,据此挖出绥安镇地税分局副局长黄某受贿案。开庭时,检察长林文井出庭支持公诉,以案释法,部分台商代表应邀到庭旁听,黄某最终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通过办案,漳浦县检察院干警发现黄某向台商索贿,就是利用他们对大陆法律不甚了解的心理。为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强对台企发展、台商投资、台农创业的司法保护,该院主动与漳浦台商联谊会沟通联系,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最终制定了18条具体保障措施,通过执法监督维护台企、台商、台农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院设立了全省基层院中的首个“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并在台商联谊会设立了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室,聘请7名在浦台商、台农为巡回检察联络员,架起直通检察工作的快车道。
(原标题:福建漳浦:“18条”服务台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