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保护立法势在必行

2012年12月21日06:59  东方早报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是网络交易的前提和基础,一旦被对方掌握,会给信息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由于缺少相关法律,对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谋取巨额利润的一些商家甚至不法分子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他认为,面对这种情况,包括美国等网络技术发达的国家,也在研究如何管理和规范互联网。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并建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如果我国不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步伐,将会带来公民对个人信息安全缺乏信心、互联网公司收集不到有效信息、社会公信难以形成等问题。

  (摘自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原标题:网络信息保护立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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