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元旦起实施,科目三后将增考50题安全文明驾驶理论
新规实施后,桩考的标杆将被标线替代
本报海口12月20日讯(记者田春宇 秦铭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摄影报道)距离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时间仅剩一周多,今天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获悉,海口市驾管和车管部门已经在为元旦实施的新规做筹备工作,针对广大驾驶人比较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详细解读。
考完科目三还要考安全驾驶理论
海口第二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驾驶人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该部分安全文明驾驶理论考试内容共50题,总分为100分,90分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5项须一次性全通过
小型汽车驾驶人的科目二考试项目调整的原则主要是突出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一是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移库;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调整至科目三考试中;三是取消起伏路行驶、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4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交警介绍,现行科目二考试中,如果桩考已通过的情况下,补考时只需补考其他3项考试项目即可,但新规中,要求桩考等所有5个考试项目必须一次性通过,如桩考已过,其他4个项目却未同时通过的,桩考将伴随重新补考,不再免考。
另外,新规中还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
实习期违法记6分以上再实习一年
近年来,我国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率较高。为进一步完善实习期管理制度,规定将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记分提高
新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新增项目如,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记分项目有,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核发补换领驾证由3天减为1天
新规中,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新规中,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在申办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并结束宣誓仪式后,也可当日领取驾驶证。
(原标题:元旦起海南实施驾考新规 科目二考5项须一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