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拒赔偿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陈霞)王某醉酒后无照驾车将人撞死,某保险兰州市中心支公司(简称保险公司)以“醉酒驾驶”为由拒赔。榆中县法院一审判处保险公司给付王某保险赔偿金11万,保险公司提起上诉。12月18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王某在酒后无证的情形下驾驶车辆,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010年12月1日晚8时,榆中县居民王某醉酒后无照驾车行至三角城乡王家营路段时,将骑自行车同向行驶的王某某撞倒,致使王某某当场死亡。经榆中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王某家属赔偿了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王某遂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
(原标题:无照醉驾撞死人 保险公司拒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