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娜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近日正式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这是广西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在机构建设工作中的又一项突破性进展。
据悉,更名后的职务犯罪预防局设社会预防室和专业预防室两个内设机构,每个室配备1名主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局核定人员编制9名。
截至今年11月中旬,全区所有14个地级市检察院全部撤处(科)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局,全区近60%的基层检察院也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局。
(原标题:桂检职务犯罪预防处变预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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