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凝聚力量
法治改变中国
“对信息保护的传统观念已经无法适应现实的需求,诸如个人信息买卖滥用、网络非法入侵等新发问题亟待立法上进行重构与革命。业界应大力关注互联网法制现状,不仅要让公众树立网上网下统一的行为规范,提高网络侵权的违法性认知;在学术界也应更加注重对网络侵权现象的研究,特别是要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重新界定。”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立法已初步形成了以网络专门立法和其他立法相结合、涵盖不同法律层级、覆盖互联网主要领域的网络法律制度。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表示,构建网络文化管理新格局亟待业界重视网络侵权等新发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
“阳光是最佳的防腐剂,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对于反腐倡廉也是有意义的。但是,在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同时,也有必要界定限制与保护的边界。为此,需要加快人格权立法,对公众人物的概念及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作出更清晰的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就公众人物隐私权问题撰文指出,在一个法治社会,既要保护私权,又要协调好其与公共利益的关系。既要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满足大众的知情权,但也要维护公众人物的合法权益。由于公众人物尤其是高官等人,其财产状况、言行举止以及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常常关系到公共利益,理应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以强化对其的社会舆论监督。
“就目前的情况看,最为迫切的是要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降低对简单体力劳动的需要,增加对脑力劳动和高技能劳动的需求;其次要加强对劳资关系的法律调节,特别是做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劳动权益的维护工作。”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陈光金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公布2013年就业工作的目标,要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在整体就业形势平稳、城镇登记失业率可控的情况下,实现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的双提升,是明年我国就业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陈光金就此问题发表如上看法。
“互联网站的征婚活动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活动,不受广告法调整,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广告服务,因此,不宜简单比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传统侵权责任法中的‘避风港原则’不适用于此类纠纷。如果没有相应的信息核查能力,有关方面应当取消此类网站从业资格或勒令整改,避免给网民造成伤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
如今,网络交友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所接受,并成为中国时下最流行的相亲方式之一。那么,许多打出“实名认证”、“诚信交友”的婚恋网站一旦发生法律问题又该如何解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从我国互联网站管理规定来看,婚恋网站并不适用于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避风港”的规定,不能被动地消除影响或者删除有关信息。建议国家应当尽快针对此类问题起草专门法律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原标题:□声音·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