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严格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

2012年12月21日11:05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讯 记者梁士斌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近日通知要求,强化监管,严格违规培训与考试责任追究。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违规发放结业证,交通民警减少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的,从严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定期开展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评估,根据培训能力及培训、服务质量核定其招生人数,并对社会公布。要配合物价部门合理核定培训收费价格,防止驾驶培训机构乱定价、乱涨价。

  (原标题:两部门严格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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