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大调解”带来大和谐

2012年12月21日11:25  北方新报 微博

  在社会的转型期,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各种矛盾不断增多。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通辽市着眼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搭建起由党政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总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大调解”组织和架构,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有益实践。

  据统计,自今年初“大调解”工作开展以来,通辽市各级各部门已妥善化解社会矛盾31651件,群众到市上访批次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8%、40.3%。

  通辽市在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中,树立“综合施策、多调对接”的理念,协调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构建了多层次、多角度、多元化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注重源头治理做到及时预防

  通辽市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通辽市今年筹集83亿元资金,积极推进就业、扶贫、教育、卫生、交通、住房等方面56项民生工作,以改善民生减少矛盾发生。为了尽快让全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通辽市今年整合扶贫资金20多亿元,确保2万户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现贫困人口增收20%。今年,通辽市城市低保扩展到10万人,农村牧区低保达到16.1万人,新农保制度实现了全覆盖。这一系列民生工程,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有效地减少了因民生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年初以来,通辽市综治办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教育减少矛盾发生。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全市基层司法所走千村进万户送服务”活动,直接向基层群众重点宣传学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今年1至9月份,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已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024件,调解成功1845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信访问题,通辽市科学民主决策,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重大民生问题的决策,全部纳人评估程序,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市综治委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情况纳人综治考核范围,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在农村,通辽市通过推广“532”基层民主决策监督机制,增加了村级事务的公开透明,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因村级财务和土地问题所产生的大量矛盾纠纷。全市通过群众恳谈会、开办网上信箱、公开领导联系电话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民间诉求表达渠道,使矛盾信访苗头在初期就能发现和解决。

  注重畅通信息做到及时研判

  通辽市通过搭建工作平台,完善组织网络,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报告、预警制度,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依托各级综治工作中心,通辽市基层进一步完善了以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苏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702个,基本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大调解”网络体系。

  通辽市在街道社区推行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把全市153个社区划分为1239个网格,聘用了5565名专兼职网格员,每天深人到社区居民住户,全天候监测社会动态,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对大的矛盾立即上报,小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农村牧区,充分发挥协警员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人缘、地缘优势,各地建立了规范的矛盾纠纷预防和信息反馈机制,制定了月报、周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制度,实现了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人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扩大。

  通辽市的“大调解”工作始终坚持“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原则,努力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建立和完善了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分析总结本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势或典型个案介人调处情况,市级每季度召开一次、县级每月召开一次、镇级每周召开一次维稳信访工作调度会,对稳定形势进行通报、研判、部署。

  注重多方参与做到及时对接

  通辽市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相互衔接配合的“多调联动”的组织网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等的多调对接。

  与公调对接:在派出所建立联合调解室,联合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共同负责接待、咨询、分流,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调联动。目前全市121个派出所都建立了联合调解室。

  与诉调对接:积极参与法庭的诉前、诉中和诉后调解工作,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实现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业务对接、效力衔接。科尔沁区成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案情简单、争议标的额不太大的案件,力争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奈曼旗司法局通过与旗法院有效对接,今年以来,调解结案率达到了80%以上。

  与检调对接:对社会公共利益危害程度低,社会负面影响小、侵害人与被侵害人自愿接受调解的轻罪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检察机关均移交给各级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中心提出刑事部分从轻处理的书面建议,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经综合审查后,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或建议公安机关撤案,或建议法院从轻判处。

  通辽市还积极与工商部门建立“工调对接”、与环保部门建立“环调对接”、与住建部门建立“住调对接”、与国土部门建立“土调对接”等多调对接机制。科尔沁区东郊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情况比较复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街道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在128户平房的拆迁过程中,没有出现一例上访。

  通辽市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通辽市广泛动员和组织基层调解员深人村组、社区、厂矿、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对于排查到的矛盾纠纷,基层调解员们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调解工作,既注重从法律角度化解矛盾纠纷,又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进行说服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调解结果让当事人双方所接受,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通辽市积极发挥政法和信访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市法院系统把调解工作贯彻审判工作的始终,做到诉前、诉中、诉后、执行过程中能调尽调,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5783件,以撤诉方式结案3860件,调撤率为68.9%。市检察系统实行接访与带案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相结合,深人乡镇村屯、街道社区,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使涉检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公安机关积极受理群众报警和诉求,基层派出所对于邻里纠纷和一般性治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力争调解解决,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系统调解成功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2898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0.8%。信访部门每天都安排市、县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群众信访联合受理服务中心办公,形成接待工作“一站式”办公、群众来访“一条龙服务”、信访事项“一体化”调处、解决问题“一竿子到底”的信访工作格局,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多样性、区域性、行业性等特点,通辽市积级组建专业调委会,目前市级和部分旗县市区已经完成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4个专业调委会建设。交通事故赔偿调委会成立至今,调解解决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纠纷160件,涉及标的1055万多元。今年4月份成立的市医患纠纷调委会,受理医患纠纷15起,调解成功12起,实际赔付178万多元,调解履行率100%。

  (原标题:通辽市:“大调解”带来大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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