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图/任筱
红网长沙县站12月21日讯(分站记者 寻芳) 从今年12月31日起,长沙县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试点工作,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将得到进一步减轻。12月19日,长沙县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试点工作。长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谭浩然出席会议。
此次试点是对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又一次创新,将切实缓解参保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格局。
参加了长沙县湘龙街道、开慧镇、果园镇、榔梨街道、双江镇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今年12月31日起,不仅住院可报销相关费用,感冒发烧等看普通门诊也能享受一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的门诊医疗报销。12月19日,长沙县人社局下发《关于实施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试点的通知》,将在上述五个镇街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半年后再在全县推广。
额度:一年最高报销300元
长沙县人社局医保中心介绍,与职工医保一样,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实施后也设立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年最高支付限额。
按规定,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参保居民个人支5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举例来说,若开慧镇村民张女士在试点期间,门诊累计花费1000元,那么有400元应该由参保人个人负担,另外600元可享受50%的门诊统筹待遇,即报销300元。
范围:一般诊疗费及部分药品、检查费
据介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包括一般诊疗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诊疗项目中的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心电图、黑白B超、皮试、洗胃、清创缝合、导尿,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零自付的中医诊疗项目。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资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包括:未在选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助期间,因该病种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结算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特别提出的是,试点期间,默认参保辖区内基层医院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如村民张女士在开慧镇参保,开慧镇中心医院即为其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在此发生的门诊费用,她才能享受门诊医疗报销。
就诊:须出示参保身份证明
长沙县人社局医保中心介绍,实现全县门诊统筹后,参保居民可以自主选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人一家,一年一定”,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不
能变更。参保居民可根据个人意愿,在下一年度缴费期间,到参保所在社区服务中心办理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手续。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必须出示参保身份证明。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涂改单据等违规行为,将追回违规医疗费用,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该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
小贴士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程序
1.参保居民因病就医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核对人员信息;
2.由接诊医生及时为参保患者建立普通门诊病历;
3.参保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医保及医疗机构的各项政策规定,服从社区医生诊疗要求,严格遵照医生处方,不得强行要求医疗项目;
4.参保居民因病门诊就诊时,必须当天结算才能享受报销,过后不予补办。
(原标题:长沙县:感冒发烧看门诊 一年可报销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