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特种车辆相关法律规定

2012年12月21日15:24  新民晚报

  新加坡司机不给救护车让道,将面临160新元罚款并记过4点,如被告上法庭,初犯将被罚1000新元或监禁3个月,屡犯将被罚最高2000新元或监禁6个月,并吊销驾照。

  在日本,避让特种车辆的观念和方法,是驾校培训的必修必考科目。道路上设有感应器,一旦有特种车辆通过,交通管制中心会立即开始控制沿途交通灯:延长行驶前方绿灯时间,缩短红灯时间。日本还设有特种车辆专用道路,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使用。

  德国1982年即颁布法律,即使在拥堵公路上,所有车辆都必须为特种车辆让道,否则将承担高额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美国法律规定,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必须立即避让,禁止近距离尾随,否则一旦引发交通事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被处扣分、罚款或吊销驾照。在执行公务时,特种车辆必须开启车上安装的录音录像设备,以便摄录执法全过程,不仅留下执法证据,也可以监督执法者。本报记者曹刚

  (原标题:各国特种车辆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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