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
“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19日,因为这12个大字,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何官屯镇的垃圾桶再度引发网友热议。此时距离毕节市5名少年儿童闷死在垃圾桶内已有一个多月。何官屯镇镇长高丹就喷制不当警示语在微博上向大家致歉,表示将认真汲取教训。(12月20日《潇湘晨报》)
毕节市5名儿童闷死垃圾桶的事件,的确是一起公共安全事件。对其进行反思、检查,继而出台必要的“应对措施”,皆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这种应对,无疑应以完善公共安全为重任,可毕节市何官屯镇居然采取了在垃圾桶上喷上“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这12个大字。正如网友调侃:小孩不识字,畜生不识字,这样的标注不仅没有积极意义,还显现出行政作为的简单粗暴。
这样的警示语,显然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态度。他们把政府本该完善公共安全的责任,一股脑儿全推给垃圾桶和警示语。如此态度,如此说法,竟出自政府官员之手,无疑是政府责任的一种倒挂,有常识之人,皆知其中不合情理之处。难不成,5名孩子生命的陨落,就一点也唤醒不了当地官员对公共安全的重视、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的意识吗?
推卸责任暂且不谈,如果警示语言辞稳妥一些,似乎也难引发争议,可一句“严禁人畜入内”,将“人”与“畜”并列在一起,无疑是骂人的话,谁看谁难受,谁见谁愤怒,这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侮辱性词汇,又有何区别呢?
我们在反思公共安全之时,不宜简单粗暴,更不应推卸责任。在垃圾桶上喷上“严禁人畜入内,违者后果自负”的警示语,显然就是反思公共安全时不该有的决策。真正把公共安全当回事的反思,必然是最大限度地去排除隐患,尽最大的可能去监督每一个安全死角,同时对流浪者进行救济、帮助……只有政府官员内心有公众,外化在行动上,才有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也才有真正的公共安全可言。不然,只有卸责的姿态,毫无反思的身影。
如今,镇长虽然进行了道歉,但道歉不是此事的终点,只是此事的起点罢了。毕竟,此事的核心事件,仍是公共安全问题,对公共安全的真正反思,其实才刚刚开始。镇长既然意识到错误,那就应该尽最大的可能,去排除公共安全隐患,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如此,才是此次垃圾桶事件的真正“终点”。
(原标题:“严禁人畜入内”是政府责任倒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