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求时尚,一名16岁的女孩在打工时屡次偷盗,19日,当曹某再次伸手时,被室友告发,受到了行政处罚。
19日,包头市迎宾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家美容店店主报案称,店员曹某屡次偷窃店内钱财。民警赶赴店内调查。店主介绍,16岁的曹某来自巴彦淖尔市农村,今年6月来美容店当了店员。9月的一天,店主发现吧台内放的营业款丢了500多元。追查发现曹某的嫌疑最大,店主佯装要报警后,曹某承认钱是她偷的。曹某自述,长相俊俏的她想装扮自己,但苦于没钱无法实现。美容店的营业款就放在吧台的抽屉里,曹某偶然发现插在另一个抽屉上的钥匙可以打开放钱的抽屉,于是先后3次盗窃了1500元。了解情况后,店主念曹某初犯,没有报案,只让她“以工抵债”,将偷走的钱还上。
12月17日,店主发现店内的一种化妆品丢了几瓶。因曹某有“前科”,自然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一个和曹某在一起租住的店员悄悄告诉老板,在曹某柜内看见过被盗的化妆品。店主随即向迎宾派出所报案。
民警将曹某带回派出所审查,曹某很快便承认化妆品是她偷窃的。19日,迎宾派出所对曹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让其家长来派出所缴纳罚款,并责令家长对其加强教育。(记者 李学工 通讯员 安坤霞)
(原标题:打工时屡次偷窃 少女“家贼”被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