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不热一个月,咋不减免热费?
二电厂:系因二次管网老化所致,不是供热方责任
去年供暖期有1个月的时间暖气不热,今年又晚了10天供暖。家住幸14街坊的梁先生认为,供热公司应该减免部分热费。供热企业第二热电厂表示,停暖是因为二次管网老化腐蚀所致,不是供热公司的责任,所以不能减免热费。
梁先生家住青山区幸14街坊幸福家园4栋3楼,家中去年有一个月的时间暖气不热,今年本应该是10月15日集中供暖,但是却在10月25日才来暖。“我觉得这部分热费应该给予减免,我们没有得到本应得到的供热服务,为什么要交钱?”梁先生说,为此,他与二电厂多次协商,均没有结果。
昨日,记者采访了二电厂热力部于副部长,“幸14的管网因年久失修老出毛病,去年抢修过4次,所以不热。今年供热初期,公司筹措好资金准备在该小区建一个热力站,就推迟了供暖,但是小区居民不让建。因管网老化,今年供热初期又抢修了几次。根据供热条例,二次管网原因造成暖气不热,不归供热公司管,所以居民还需正常缴费。”对于梁先生至今还未缴费产生的滞纳金,供热公司可以考虑减免,于副部长表示。(记者 李亚强)
(原标题:暖气不热一个月,咋不减免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