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儋州12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高鹏 实习生 蒙职宇 通讯员 何昌恩、薛逢侠)12月21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犯罪次数多、犯罪数额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原中国农业银行临高县支行副行长陈建学(男,42岁)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3年,被告人陈建学任临高县加来营业所副主任、主任期间,先后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营业所工作人员使用银行内部特种转账支票、以他人名义办理虚假贷款、挂失支取、抹账等各种手段,疯狂套取银行资金后转存入由其控制的账户,并采取虚拟贷款空收还贷、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冲抵库存短款、盗取他人账户资金“填补漏洞”等方式掩盖犯罪事实,累计贪污公款共计15653440.7元,挪用公款共计54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建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共计15653440.7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将公款共计541万元挪给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又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陈建学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陈建学当庭并不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原标题:海南农行一副行长贪污挪用公款两千万元 判无期)